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獎學金】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工商學生清寒獎學金~3/15前寄送至基金會

獎助資格:

凡家境清寒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。
(一)經錄取國內公私立大學(院)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並取得入學證明之新生,其高中(職)、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。
(二)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(院)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,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。
(三)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(院)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、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,其轉學、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。

獎助名額及金額:每學期上限壹佰名,每名獎助新台幣參萬元。

申請方式:申請人親自填寫獎學金申請表向基金會提出申請,依表內規定繳交所需證件,並親筆撰寫自傳一份,內容包含:家庭狀況、求學及成長經過、自我評價(專長、優缺點等)、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之期許。

以下獎學金申請表所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正本:全戶戶籍謄本、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,以及清寒和扶助證明、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(如有需要提供)、學業成績及操行證明

申請時間:收件截止日為民國115年3月15日。(掛號郵寄郵戳為憑)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